隨著電子簽名、電子印章推廣應用,網上也出現了各種教你如何制作電子簽名,電子印章的教程,其中大多是摳圖章,ps印章一類,讓不少人誤以為這類簽名、印章也有效,以至于在實際工作中,忽視了其法律問題,讓企業惹上糾紛,甚至蒙受損失。
案例一:掃描手寫簽名圖片用于勞動合同不合法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的一則司法案例:小麗入職某公司,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并未將勞動合同當面交于小麗親自簽字,而是直接用了她簽字的電子掃描圖片。7個月后,小麗離職申請了勞動仲裁,表示公司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要求公司支付7個月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未果后,提起了訴訟。
經過一審,二審法院審理,最終給出判決:不合法。
一審法院認為該勞動合同書中小麗簽名的打印痕跡并不符合可靠電子簽名的條件。同時,公司無充分證據證明與小麗就勞動合同約定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并知曉及同意其手寫簽名掃描件用于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審法院則進一步認為,公司未依照“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的法律規定,將其單方掃描手寫簽名的勞動合同書交小麗保存1份,小麗在本案爭議發生前始終不知曉勞動合同的約定內容。故公司單方形成的勞動合同不應認定為雙方已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案例二:使用復制的電子簽名是無效的
據寧波晚報的一篇新聞報道:朱女士在一家醫院待產,她根據醫院建議選擇了順產。而生產過程中,由于胎兒過大,造成了產婦大出血,最后,經過搶救,朱女士成功產下了孩子,而她本人盡管生命無憂,但是手術對其子宮造成很大創傷,留下了嚴重后遺癥。
朱女士認為,醫院搶救過程中采取措施不當,應該對這一后果負責。
而醫院方表示,他們手術前向患者下達了通知書,告知了手術風險及后果,并出具了有朱女士手寫電子簽名的兩份通知書。但朱女士回憶,自己只簽了其中一份通知書,對另一份毫無印象。于是與醫院產生了糾紛,并訴諸法律。
寧波的浙江中和司法鑒定中心受委托對手寫電子簽名進行了字跡比對。發現兩份簽名筆跡中的書寫風貌、布局、寫法、形態、結構、運筆等非常一致。經過再一次的技術鑒定,最終認定另一份的手寫電子簽名是復制品。
如何正確使用電子簽名、電子印章
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可靠電子簽名才具有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同等法律效力。而可靠電子簽名需要具備“真實身份、真實意愿、原文未改、簽名未改”的條件。因此,通過上述兩個案例可知,掃描手寫簽名,復制電子簽名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且一旦使用將帶來法律問題。
那么,該如何正確使用電子簽名、電子印章呢?
首先要了解法律規定的電子簽名是什么,是基于可信密碼技術生成身份標識,以電子數據圖形表現的簽名,通常只用于簽署電子文件,其內容包括電子簽名圖形、簽名信息和信任憑證。
簡單來說,電子簽名、電子印章并不是只有一個簽名或印章圖形就行,其背后更重要的是信任憑證即由國家權威CA機構頒發的數字證書,能夠證明簽名人的真實身份以及確保身份信息不被篡改。
因此,在實際的使用場景中,企業需要在政府的電子印章服務平臺或第三方服務商的電子簽約管理平臺中申領合法合規的電子印章,個人使用的電子簽名需要能核驗其身份,在使用過程,雙方必須進行意愿認證,確保行為是其本人操作以及真實意愿表達。
簽盾電子簽名產品遵循法律法規設計,對接公安、工商等機構,為簽署主體身份進行認證與核驗,同時對接權威CA機構,為簽署主體發放數字證書,從而生成具備法律效力的電子印章或簽名。在簽署過程,簽署各方通過意愿認證來再次確認簽署主體的身份及意愿。
簽盾采用了區塊鏈、時間戳、哈希等技術手段,對簽署過程中的主體身份信息、簽署文件、時間、地點等數據進行Hash值存證,可進行驗簽,核驗是否被篡改。同時,簽盾對接了權威公證處同步進行存證,一旦發生糾紛,可申請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全方位保障電子合同簽署過程及簽章文件的完整性,法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