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名在日常生活中運用越來越多,目前多用在金融和電子商務、物流等領域。很多人對電子簽名是非常陌生的。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
電子簽名的主要作用有三個,一是證明文件的來源,即識別簽名人;二是表明簽名人對文件內容的確認;三是構成簽名人對文件內容正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的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但是,并不是所有文書都可以使用電子簽名。根據《電子簽名法》規定,下面幾類文書是不可以使用電子簽名的:
(一)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電子簽名法是2015年頒發,在2019年修正前,“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文書也是不能使用電子簽名的。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互聯網技術的進步,此條在2019年刪除。房地產行業也可以使用電子簽名、電子合同了。
現在,住建部已經發布《關于提升房屋網簽備案服務效能的意見》,鼓勵使用房屋交易電子合同了。《意見》明確提出要推進“互聯網+網簽”,積極推進“互聯網大廳”模式,鼓勵使用房屋交易電子合同,利用大數據、人臉識別、電子簽名、區塊鏈等技術,加快移動服務端建設,實現房屋網簽備案掌上辦理、不見面辦理。推行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簽約即時備案,當事人完成簽約后,通過相關技術手段實現即時備案,生成備案編碼,在樓盤表中自動更新房屋交易狀況信息。
其實,目前電子合同已經深入到大部分行業,如人力資源、電商、在線教育、金融、租賃、物流、電子政務、旅游等等。電子簽名、電子合同,大家可以放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