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制造業用了電子合同,結果會一樣嗎?這次,小編梳理了幾點制造業企業在發貨簽合同場景下可能遇到的幾點情況,和大家分享一下,如果有其它場景,可以扣小編哦!!
背景介紹:
A:某老牌機械制造企業,負責人經常外出出差,該負責人是個合同主義者
B:經銷商,信譽良好、實力雄厚,無欠債現象,與A企一直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且贊同簽合同發貨行為
C:A企競爭企業,新企業,市場沖擊力強,善用各類網絡科技
D:B經銷商同行競爭者
場景一
某日,B急需一批機械部件,故希望能盡快與A企簽署發貨合同。但是,此時A企負責人剛好出差去往外地。即使趕回,合同簽署完快遞過去也需要時間,前后總和至少花費3至4天時間。這就造成A企想發貨卻簽不成合同,B想拿貨卻遇到A企負責人外出的尷尬局面。此時,A企競爭者C企剛好有B需要的貨,且C企與B所在地方距離較近、價格更優。本身B與A合作時間久,故不在乎距離和價格選擇A企,但此時出現了這種尷尬局面,B不得不放棄長久合作的A企,選擇能更快拿到貨的C企。
場景二
A與C的競爭在持續進行。某日,B業務擴張,需要大批貨物,所以同時向A與C發電希望購進一批貨。A企得知后,同以往一樣,書寫合同,簽署,然后快遞寄出。C企負責人不慌不忙,打開電腦,登陸第三方電子合同簽署平臺向B發起了合同簽署。B與A本身關系較好,所以當有需求時首先通知的A企,只因為通知A企一天后,發現自己需要的量A企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只得通知C企希望從他們那里拿一批貨。然而,出人意料的是,C企在落后一天得知消息的情況下,卻率先完成了合同的簽署,并及時將貨物發出。
場景三
應市場需求,B向A企拿了一批貨。但是,由于工作人員疏忽,在合同寄出過程中,造成合同簽字頁缺失,不得不重新打印簽署寄出,此間近乎浪費兩日時間。而此時,B的競爭者D選擇向C拿貨,并在要求拿貨之日,C便與D簽署好了合同并將貨物發出。因為C企的效率,D成功率先搶占市場,而B因為時間的耽擱,造成了不小的經濟損失。
結論:
在上文三個場景中,A企因為負責人外出、簽署雙方距離、合同頁缺失等一系列問題,造成企業在發貨環件頻頻面臨尷尬的局面,甚至失去合作者。C企則有效利用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在保證自身利益下,成功抓住客戶,幫助客戶搶占市場先機,給客戶留下良好映象,為未來合作埋下伏筆。假如A企選擇使用了電子合同,不僅不會遇到如此尷尬的問題,還能獲得更多的客戶,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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