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印章就作為取信的重要方式之一,賦予法律效力,現在更是寫進了法律法規。不管是傳統印章還是電子印章的法律效力,都是得到法律認可的,雖然兩者有形式上的差別,但本質上是一樣的。

基于取信制度的印章
不管是傳統印章還是電子印章都是基于取信制度,它是民商交易中的重要制度,古代有簽字畫押、手印、官印等;現代有蓋章、簽字、手印等取信的方式多種多樣,它主要是用來識別簽署人的主體身份,并表明對簽署內容的認可。電子印章具備與傳統印章一樣的理論基礎與作用,只不過電子印章是隨著互聯網計算機技術等發展而產生的,各自為時代的產物,適用時代的需求。
傳統印章與電子印章的區別
傳統印章以實體的形式出現,使用于紙質文檔中,它是通過圖章印出的圖形作為法律認可的效力,而電子印章不可看做是傳統印章圖形的電子化,他們有莫大的區別。
電子印章是電子簽名的一種形式,而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含有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簽署文件的內容數據,因此,電子印章是作為電子數據存在的,并采用多種技術制作而成。
電子印章的法律效力
電子印章的法律效力主要體現在效力認可和不適應場景上。
效力認可上,主要體現在對電子簽名的效力。《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即法律認可簽字或蓋章的效力。
《電子簽名法》中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具備同等手寫簽名或蓋章的法律效力,同時規定了可靠的電子簽名需符合簽名人專有并由簽名人控制使用,電子簽名改動以及文件內容一切形式上的改動可以被發現。即法律認可電子簽名的效力,為了確保電子簽名的安全性,電子印章用到的關鍵技術是:①數據摘要技術;②非對稱密鑰技術。
《電子簽名法》規定了不適用場景,即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上,不能使用電子簽名;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等公用事業服務的也不適用;另外就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
簽盾作為電子簽章系統開發服務商,擁有自營平臺簽盾電子合同簽約平臺,為各行業不同場景提供一套完整的電子簽章全生命周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