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們認為電子協議是通過網絡的方式約定簽署文件,很多人把它與電子合同搞混,但事實上,電子協議雖然也具備法律效力,然而在身份認證以及數據存儲上,潛藏著巨大的風險的。相較之下,電子合同有更嚴謹的身份認證流程,更安全的數據存儲,以及更加便捷、智能化的合同簽署與管理操作。
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擁有可靠電子簽名才具備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電子協議在簽署時,當事人無法就對方身份進行準確的審核認證,因此,一旦出現電子簽名偽造或冒用,容易帶來風險。而電子合同是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訂立平臺進行簽署,平臺提供實名認證功能,確保了當事人的身份真實有效。
區分電子合同與電子協議的第一點就是,簽署主體的身份認證。電子合同的實名認證需要提交企業營業執照、法人或個人身份證、人臉識別、手機號等信息,然后交由公安部、工商局進行數據比對,審核確認主體人身份,最后由ca認證中心頒發數字證書,確認主體人的身份是真實有效的。
電子協議在存儲過程中,是沒有安全保障的,而且容易被篡改,數據刪除,破壞等。而電子合同的存儲依靠第三方電子合同存儲平臺以及存證機構,通過數字技術的手段,保全證據鏈。
區分電子合同與電子協議的第二點就是,數字技術以及第三方存證保全證據鏈。電子合同簽署完成后,存儲在云服務器,同時也同步到第三方的存證機構。確保了數據存儲的安全。同時一般平臺會采用區塊鏈、時間戳等技術手段,對數據進行加密上鏈,并精確記錄簽約時間信息,此外,利用哈希值固化原始文件數據,確保了數據不被篡改,保全了證據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