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質合同簽章過程中,因主體身份難識別,印章、簽名易偽造等因素,不可避免會出現代簽、冒簽的情形。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判決書顯示:
原告陳先生向被告某水務有限公司追討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21日勞務費32900元,但被告某水務有限公司卻稱2019年8月之后,原告陳先生未向其提供勞務,屬于工程承包合同關系,同時向法院提交了載明落款日期為2019年7月30日的《工程承包合同》,落款處有甲方某水務有限公司的印章,乙方陳先生的簽名。
原告陳先生對此堅稱其與被告從未簽訂過該合同,合同中的簽名也并非他本人書寫。陳先生為此申請了鑒定,經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鑒定意見為,合同中的陳先生署名字跡與陳先生樣本字跡不是同一人書寫。
被告某水務有限公司對鑒定意見有異議,要求重新申請鑒定,經云南警官學院司法鑒定中心二次鑒定,鑒定意見同樣是合同中陳先生的簽名不是陳先生所寫。
最終,在多方取證后,法院判決被告某水務有限公司與原告陳先生勞務合同關系事實成立,需向其支付拖欠的勞務費用。
代簽、冒簽的隱患大,不僅容易讓當事人卷入莫須有的合同糾紛,而且一旦證據不足,還不得不承擔合同中的法律責任。事實上,這是紙質合同簽章一直以來的弊端,無論是規范化用章管理,簽名謹慎,還是通過第三方鑒定,都不能有效的規避冒簽、代簽風險。
有效的解決辦法,還得是電子簽章。
在簽盾電子合同簽約平臺簽署的合同,平臺會通過主體認證,核驗各方簽署主體身份的真實性,并對接國家權威CA認證機構發放數字證書,使其身份具備唯一性,可追溯,不可抵賴。在合同簽章過程,平臺通過意愿認證,再次確保簽署主體身份及意愿真實。多重保障下,有效規避了冒簽、代簽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