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小許通過網絡招聘與北京一家互聯網公司在簽盾電子合同平臺簽訂了電子勞動合同,但在9月份的時候,小許向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以其在任職期間,公司未與自己簽訂紙質書面勞動合同,且在第三方平臺簽署的電子勞動合同無效為由,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規定向其支付未簽訂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
對此,公司認為,受疫情影響,跟小許簽訂了電子勞動合同,其流程是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規定的,公司向仲裁機構提交了帶有小許本人電子簽名的電子勞動合同及相關的書面證明文件,經仲裁委員會核實審查,判定其使用的第三方平臺以及簽署的電子勞動合同,符合國家《合同法》、《電子簽名法》的相關規定,故最終認可了電子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駁回了小許的申請。
今年年初,由于受到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影響,企業推遲了復工復產,并轉為線上遠程辦公,這對企業HR招聘帶來了困難,同時不少企業也在縮減人員,節省開支,以往忙碌的黃金3月變成了“修羅場”,就業形勢嚴峻。
為緩和就業形勢,3月,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其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三方平臺簽署的電子合同是否有效?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可采用“指定特定系統”。“指定特定系統”通常就是指第三方平臺。同時在《電子簽名法》中也規定了,電子簽名需要第三方認證,由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提供認證服務。
為此,商務部頒布了《在線電子合同訂立流程規范》,其中指出,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提供商)的電子合同訂立系統中訂立電子合同,才能保證其過程的公正性和結果的有效性。
同時,針對電子合同的取證與鑒定要求,《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電子數據,但普通電子數據要成為有效的司法證據,需要遵照嚴格的取證規定,比如第三方存證保全和出證、鑒定、公證等。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網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指出,第三方平臺所使用的互聯網存證、固證技術(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也被司法認可。
通過以上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可以看出,第三方平臺簽署的電子合同是有效的,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障。換句話說,簽訂有效的電子合同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通過第三方平臺簽署;2、采用第三方認證的可靠電子簽名。其具備了身份可靠,過程有效,結果公正和司法服務等保障。
近日,北京在全國率先推進實施了電子勞動合同,北京人社局公開發布《關于推進電子勞動合同相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電子勞動合同在全國范圍內的實施應用起到了很好的引領、示范的作用,同時針對電子勞動合同怎么簽、怎么用、怎么管的問題,有了明確的條文規定,使得電子勞動合同有法可依,有政策作支撐。
《意見》中對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作了明確規定:
"實行電子勞動合同,應通過電子勞動合同簽署信息系統,進行管理。用人單位可使用第三方簽署服務機構提供的簽署系統。簽署系統應具備較完善的身份認證、合同簽署、合同存儲和調用等功能。簽署電子勞動合同應綜合運用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技術手段,確保電子勞動合同的生成、傳輸、儲存全過程完整、準確、不可篡改。"
簽盾電子合同合法合規,全方位保障用戶合法權益
簽盾電子合同平臺依托國家法律,符合《合同法》、《電子簽名法》的相關規定,采用國家機構認證技術,獲得司法機構的認可。并與國內多家公證處、互聯網法院、仲裁委、律所等機構達成合作,平臺專注于發展“區塊鏈+電子合同”的模式,為金融、保險、教育培訓、供應鏈、HR、租賃、政務等企業及政府機構,提供從合同簽署到歸檔管理,從證據鏈保全到司法出證的全流程電子簽約服務。一站式解決企業紙質合同簽署難題,幫助企業實現降本提效,數字化轉型升級。
平臺采用電子簽名技術,通過實名認證確保了合同簽署雙方真實身份,采用區塊鏈技術,對簽署過程中合同內容數據上鏈,采用可信時間戳技術,能夠精確記錄簽署時間、地點、簽署人等信息,并利用哈希值技術,固化原始電子文件數據,有效防止了數據篡改,確保了電子合同的原始性、客觀性,此外還提供配套的司法服務,提供簽約后取證舉證、在線訴訟、在線仲裁、在線公證、法律支持等,全方位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