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政策大力推廣電子合同、電子印章應用,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電子印章線上簽署形式。電子印章的申請方式有3種,一是通過公安局申請辦理,提交企業營業執照、法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二是通過授權的代辦企業,申請的方式一樣。三是通過電子合同訂立平臺,實名認證之后就可以申請制作使用。
眾所周知,傳統印章的使用流程,需要部門或個人申請,然后打印好需要蓋章的合同,遞交到印章管理人員處進行蓋章。這其中繁瑣的工序,來回跑動,不僅耗費了時間成本,同時工作效率大大降低。并且印章一旦外帶或管理不當,造成簽署不及時,或私蓋公章,偽造盜章等行為,容易帶來公司損失,甚至法律糾紛。
而電子印章的使用解決了印章管理的問題。電子印章無需刻制實體印章,電子存儲,智能化管理,授權使用,避免了私刻假章、冒簽等問題,電子印章的使用更加的透明化,并且授權后的印章使用,可以追溯到用章人、用章的時間等信息,用章過程中,雙方需經過意愿認證才能簽署,即確保了用章的安全。
電子印章的使用流程只需通過平臺實名認證之后,申請制作生成電子簽名,就可以進行合同簽署的使用了。
那么,具體電子印章有哪些優勢呢?
1、電子印章偽造難度大,可追溯,可管控,授權使用
2、實現了電子化管理,避免丟失,盜竊等問題,在線生成,授權使用人,規范化印章管理
3、隨時隨地在線用章,異地也能遠程管控,提高了用章效率
4、電子印章采用實名認證,確保用章者的真實身份以及用章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