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由于受到疫情的影響,數字化趨勢進程加快,各政府部門越來越重視數字化建設,出臺了不少針對電子合同、電子簽名、電子印章等政策,大力推動電子簽名、電子合同的全面應用。
那么,電子簽名、電子合同應用有哪些優勢呢?
1、通過實名認證使其簽署合同的主體身份得到保障
電子合同的簽署不像紙質合同,身份認證通常無法保障,電子合同簽署前必須進行實名認證,通過提交企業營業執照、法人或個人的身份證明,人臉識別等,并由公安部、工商局、銀聯以及三大運營商進行數據比對,核實。確保了簽署主體的真實身份以及真實意愿,ca認證機構也會為其頒發數字證書,以此,獲得可靠電子簽名。
2、通過電子簽名、區塊鏈等技術手段保障數據可靠
可靠電子簽名并不等同于電子版簽名,同時區別于手寫簽名或印章的是,電子簽名完全通過技術手段,如使用了非對稱加密和報文摘要技術,使其在法律上得到認可,并賦予了可靠條件,即需要能夠識別簽名人主體,使用是簽名人認可的操作,簽名后表示認可簽署的內容協議等。
作為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其應用在電子合同中,確保了電子數據不被篡改,并且利用時間戳、哈希值等其他技術手段,對數據進一步的固化,記錄和保全,確保了數據的真實性和客觀性。
3、打通了司法取證通道,取證舉證更加便捷
電子合同的取證和舉證可以直接對接公證書、仲裁委、司法鑒定中心、互聯網法院、ca認證機構等,將結合了身份認證、區塊鏈、時間戳、哈希值等服務、技術保障的全證據合同文件更快速、便捷的呈現司法機構進行認證判定。可以說,電子簽名、電子合同的使用使得司法取證更高效,更準確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