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大力支持電子簽名應用,目前,在金融、電子商務、物流等多行業,多領域得到廣泛使用。電子簽名是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以及表明簽名人認可簽署內容的數據。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可靠電子簽名具備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簡單來說,電子簽名是代替手寫簽名或蓋章的,但是不是所有的合同或文件都能使用電子簽名呢?
當然不是,電子簽名、電子合同作為新興的合同以及簽名方式,當涉及倫理問題或重大的財產和社會公益相關活動時,在法律上,目前仍是相對保守的,尤其是對于婚姻、收養、繼承關系等這類情形。因此,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1、涉及到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不能使用電子簽名。2、涉及到供水、供熱、供氣等公共事業服務的,不能使用電子簽名。3、除此之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也不適用電子簽名。
此前,不適用電子簽名的情形還包括了房產、不動產轉讓協議,但基于社會發展,傳統房產行業逐漸趨向于互聯網信息化、數字化轉型,房產交易線上簽約成為趨勢,因此,在2019年的修正中,把這條刪除了。
如今,數字化成為趨勢,尤其是這兩年,受到疫情的影響,線上辦公、遠程協同成為常態,電子簽名、電子合同等數字化應用工具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相較于紙質合同、印章的使用,電子簽名具備了線上簽署、操作管理等優勢,更加的高效便捷。而且通過數字證書、電子簽名技術乃至區塊鏈、時間戳等技術,保障了合同簽署以及存儲的數據安全,有效避免了偽造、篡改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