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印章包括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分公司章等,印章代表著企業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在進行紙質合同簽章過程中,因印章管理不規范或人為私刻假章,不可避免會出現蘿卜章,冒簽代簽等問題,從而引發法律糾紛,成為企業的巨大隱患之一。
通常來說,企業易發蘿卜章,冒簽代簽問題主要有以下原因導致:
用印監管難。印章的種類較多,一般是有專人管理,固定存放。正常用章流程需進行申請、審批、授權。但也避免不了被人(包括看管人自己)外帶、盜用、冒用甚至是偽造。
身份難識別。實體印章容易出現蘿卜章,冒簽代簽主要原因就是無法確認簽署主體的真實身份,且無法追溯。導致一些人鋌而走險,做出違法犯罪的事情。
電子簽名也是電子印章,是通過密碼技術對電子文檔的電子形式的簽名。根據《電子簽名法》第十六條規定,電子簽名需要第三方認證,由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者提供認證服務。并且滿足“真實身份”“真實意愿”“原文未改”“簽名未改”條件的可靠電子簽名,才能等同于手寫簽名或蓋章的法律效力。
因此,使用電子簽名需要各方簽署主體先進行身份認證,由國家權威CA機構頒發數字證書,確保簽署人的真實身份及真實意愿,保障簽署合同文件的法律效力。
同時,電子簽名以電子的形式進行管理,無需專人進行看管,管理員只需要對印章進行授權,審批就能使用印章簽署,使用全程留痕,可監管,并且簽署過程利用區塊鏈、時間戳、哈希等技術,保障證據鏈保全,幫助企業解決了蘿卜章,冒簽代簽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