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電子合同已經在政務領域以及各行業得到推廣應用,相較于紙質合同來說,主要是解決了在線辦公、遠程協同的痛點,并實現降本增效。尤其是疫情期間,電子合同、電子簽名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事實上,現階段電子合同要想在市場上全面取代紙質合同得到普及應用,仍然需要一個“教育”的過程,其中主要表現在電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電子合同簽約過程的安全,存儲的安全以及平臺選擇,操作性等。
首先我們了解一下電子合同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2020年,《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事實上,早在1999年《合同法》就有以上的規定,從法律上承認了電子合同簽署形式。
2005年,頒布實施《電子簽名法》第第十四條規定:可靠電子簽名具有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時可靠電子簽名需要滿足“真實身份、真實意愿、原文未改、簽名未改”的條件。明確了電子簽名的法律有效性。
2013年,頒布實施《電子合同在線訂立流程規范》規定:電子合同是通過電子合同訂立系統在線簽署,并由第三方存儲服務商提供存儲服務。同時依托國家權威CA機構提供數字證書,保障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明確了電子合同的訂立方式。
2017年,頒布實施《民事訴訟法》規定:證據包括電子數據,但普通電子數據要成為有效的司法證據,需要遵照嚴格的取證規定,比如第三方存證保全和出證、鑒定鑒定、公證等。明確了電子合同數據也能被司法采納。
如何保障簽約過程安全
1、身份認證
簽署電子合同是需要雙方事先進行身份認證,一是為了確保制作生成的電子簽名符合法律規定,具備法律效力。二是保全簽署合同的證據鏈,使得身份信息可查可追溯,一旦確認不可抵賴。
2、區塊鏈、加密傳輸等技術應用
目前大多電子合同服務商均采用了區塊鏈存儲技術,并利用時間戳、加密傳輸、哈希等技術手段,通過把簽約過程的主體信息、簽名信息、合同信息等上鏈存儲,并同步到司法權威節點見證,確保了簽約過程完整,信息數據不被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