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互聯(lián)網信息技術發(fā)展,電子商務繁榮。電子簽名、電子合同、電子印章應運而生,應用在各個行業(yè)的合同簽署環(huán)節(jié)中,這些新興事物的出現帶來更便捷的買賣交易,但是不免有人擔心,萬一出現糾紛,電子簽名法律效力能不能得到保障。因此,關于電子簽名法律效力,你需要了解這些。
什么是電子簽名
傳統(tǒng)簽名包括手寫簽字、手印、蓋章,其中的含義有明確了簽名人的身份,對簽署內容的認可,一經簽名即具備法律效力。電子簽名的概念與傳統(tǒng)簽名是類似的,只不過,簽名的載體形式變成了電子數據,并且是通過密碼技術在電子文檔上加載電子形式的簽名。
《電子簽名法》中第14條規(guī)定:可靠的電子簽名具備與手寫簽名或蓋章一樣的法律效力,同時在第5條至第8條規(guī)定,可靠電子簽名的條件,需滿足簽約主體人身份真實,簽名及合同內容數據不可被篡改。
電子簽名的使用需得到雙方約定及意愿認證
《電子簽名法》中第3條規(guī)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同時第3條第2款還規(guī)定,當事人使用了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就不能否認其法律效力。簡而言之,電子簽名受到法律的保障,一旦以電子簽名的形式簽訂合同,就具備法律效力。
因此,雙方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簽署合同過程中需要有意愿認證的環(huán)節(jié),表明自己的身份以及認可簽署的內容。
不適應的電子簽名場景
電子簽名并不是所有的場景都適用,法律上有規(guī)定,在涉及身份關系、重大財產權益以及公用事業(yè)等情況下是不能使用電子簽名的,因此,用戶在選擇使用時候也需要注意,一旦采用電子簽名,法律是不給保障的。
《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中規(guī)定,涉婚姻、收養(yǎng)、繼承等人身關系的不適用;涉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不適用;以及涉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公用事業(yè)服務的不適用;再就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類不適用的。
簽盾電子合同簽約平臺的電子簽名法律效力是受到國家權威機構認可的,通過平臺的實名認證之后就可以獲得專屬的電子簽名,用戶在平臺發(fā)起合同簽署請求,然后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到對方簽署,雙方在簽署的過程中,還需經過意愿認證,確保簽約是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然后蓋上電子簽名,簽署的合同就算有效了。受到法律的保護,一旦發(fā)生法律糾紛,用戶可以在平臺上獲取公證處公證過以及經過司法鑒定的證據報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