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旅游的經驗,那么,在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第一,要找一家資質齊全的旅行社,在簽訂旅游合同時首先要對旅行社的資格進行認證,看它是否“四證”齊全,“四證”是指旅游經營許可證、質保金交納證明、旅游保險保證書、營業執照,這是簽訂旅游合同的第一基本要素。
第二,盡量選擇經營經驗豐富的正規旅行社,因為這些旅行社不僅有成熟的經驗可以利用,在選擇對方地接旅行社時也有借鑒的經驗。如果對方地接旅行社資質較好,所用的車輛和導游、司機等都會比較正規,事故的隱患就會大大減小。
第三,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把自己的姓名書寫正確,雖然這看似很簡單的一個問題,但是,很多人簽字的時候慣性的會用連筆書寫,你認得清,旅行社也許就糾結了,認真負責的旅游顧問也許會問一下,如果是急于簽合同的那種顧問,可能后續就會自己聯想了,所以在這里,很有必要向旅游顧問重復一遍你的姓名,最好是把身份證拿出來讓旅游顧問照著寫。
第三,其次就是你的手機號碼,如果就你一個人出行,那么,最好把微信告知一下旅游顧問,即使手機聯系不到你,也可以微信找到你。如果多人出行,也最好留2個至以上的手機號碼。
第四,如果你是帶孩子出游,務必把孩子的身高告訴旅行社,現在各大景區是按身高收費,一般是1.2m以下為兒童票,有個別是1.4m以下為兒童票,一定要向旅游顧問問清楚。在這里,我還想提醒一下大家,對于孩子的真實身高,最好不要對旅行社有所隱瞞,雖然你們可以瞞得住他們,但是到景區,景區工作人員不是瞎子,查到你孩子超高,是要單獨補門票的,補的這個錢可遠比你實際的報名費要多。
第五,小編想要強調的就是,關于合同保險這一塊,分旅行社責任險和旅游意外險,相信網絡上已經有很多關于這兩個保險的解釋了,一般旅行社含的只有責任險,意外險是需要游客個人同意旅行社方代買的,如果旅游顧問不說,你有必要問一下該行程含不含有意外險,并且讓顧問在合同上給你寫清楚。
第六,善用協商權,對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旅行社在其提供的合同中應當留有“特別約定條款”位置,供雙方去協商,游客對合同中制定下來的一些內容,認為不合理的,一定要提出異議,通過充分協商去修改?;蛘哂慰椭杏行枰疹櫟睦先诵『ⅰ⑿枰逭骘嬍车纳贁得褡宄蓡T等,就要補充一些特別的約定。對顯失公平的合同,旅行社不肯讓步的,游客有權選擇不參加這個旅行社團。
第七,旅游合同上,甲方和乙方一定要明確,要注意抬頭和公章是否吻合,是否是同一家旅行社,以避免無人承擔責任。
第八,最后簽字的時候,一定要讓旅游顧問把手機號碼簽在合同上面,以防你沒收到導游通知可以聯系到你的旅游顧問咨詢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