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出去旅游的時候選擇了跟旅行社團體的方式,在旅行社繳納了旅游費用后,雙方是需要簽訂合同的。有些旅客跟旅行社簽訂的是電子合同,并不是常規情況下的書面合同,那么簽訂了旅游電子合同是否要打印出來呢?主要看電子合同是否與紙質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電子合同和紙質合同的法律效力對比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十一條: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解讀:合同法以非常明確的形式,確定了電子數據和紙質合同一樣,是書面形式的一種,具備相當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解讀:這條法律賦予了電子簽名和傳統手寫簽名和蓋章相同的法律效力;即電子合同和紙質合同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1)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2)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4)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的條件的電子簽名。
解讀:電子簽名法以非常明確的形式確定了可靠電子簽名需要具備的條件,即只要滿足以上4個條件即可被認定為是可靠電子簽名,而具有法律效力。
可見,在法律依據上,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都是書面形式合同的一種,按照電子簽名法要求簽訂的電子合同具有與紙質合同相當的法律效力。
旅游電子合同作為電子合同的一種類型,因此簽訂了旅游電子合同可以打印也可以不打印,主要是看個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