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不同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公證是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借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
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法定鑒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鑒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范圍不同
公證: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司法鑒定:
(一)法醫類鑒定:法醫病理鑒定、法醫臨床鑒定、法醫精神病鑒定等;
(二)物證類鑒定:文書鑒定、痕跡鑒定、微量鑒定等;
(三)聲像資料鑒定:錄音帶、錄像帶、磁盤、光盤、圖片鑒定等。
兩方的范圍是完全不同的,司法鑒定可以對同一個案件做出證據、評詁、損失的報告。
而司法公證處,只能對證據和現場做出公證,而無法對范圍內的案件的損失做出報告。有部分司法公證處有權限做出評詁,但不能做出損失評估。
重點:公證還是司法鑒定,可根據當事人的不同處境進行選擇,如害怕對方違約,防止糾紛,那么就在訴訟發生前選擇公證,根據上面的公證范圍對號入座;如果是在訴訟過程中,對方質疑自己提供的證據,或者質疑對方的證據,那么就可以申請司法鑒定。
簡而言之,就是時間點,與范圍的不同。
在線公證與司法鑒定
傳統的公證及司法鑒定流程都是比較耗時耗力的,而在電子數據領域,在線公證與司法鑒定得以實現,節省了不少時間。
簽盾對接公證處與司法鑒定中心,建立聯盟區塊鏈,電子合同的摘要同步至公證處與司法鑒定中心。
這使得電子數據的產生過程處于公證處及司法鑒定中心的監督下,相當于前置公證,假如遇到合同糾紛,可以隨時出具保全證書證明數據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