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們認為電子版的合同是指電子合同跟紙質合同的電子版。紙質合同的電子版是不作為原件使用的,它可以是紙質合同的電子范本,也可以是簽署完成的電子存檔。而電子合同就不一樣,在法律上,電子合同是等同紙質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說電子合同是紙質合同的電子化的簽署形式,二者的地位是一樣。
電子合同是通過電子合同訂立系統進行簽署的,根據《電子合同在線訂立流程規范》指出,只有通過電子合同訂立系統以及第三方存證才能保證其結果的完整性和客觀性。
那么,電子版的合同(電子合同)相比紙質合同的區別有哪些呢?
首先是在簽署形式上,紙質合同需要打印紙張,以紙質文件作為憑證,其簽署形式為當面簽署或郵寄異地簽署兩種。而電子合同不一樣,電子版的合同(電子合同)是以電子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某種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也就說,通過平臺實現全程線上簽署,無需紙張打印,無需郵寄。
其次是在存儲管理上,紙質合同簽署完成后是需要進行歸檔整理的,一旦累積的合同數量多,需要專門的人員以及倉儲空間進行管理,因此,容易造成效率低下,管理混亂等問題。而電子版的合同(電子合同)簽署完后存儲在平臺以及第三方存證機構,無需倉儲管理,一鍵查閱、智能歸檔,隨時隨地查看進度以及簽署情況,非常方便。
最后是在風險防范上,紙質合同的風險防范較差,容易出現私刻假章、合同偽造、冒簽代簽等問題,并且無法杜絕,只能訴諸法律進行解決,且不說會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解決糾紛本身就耗費時間精力,往往得不償失。而電子版的合同(電子合同)電子合同通過實名認證、電子存證、區塊鏈、時間戳等技術和服務,確保了簽署的各個環節的安全可靠,徹底解決了紙質合同的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