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首批電子合同平臺國標:《電子合同基本信息描述規范》(GB/T 36319-2018),《電子合同訂立流程規范》(GB/T36298-2018),《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平臺功能建設規范》(GB/T36320-2018) 等三項國家標準正式實施。
怎么樣電子合同才符合規定?
電子合同并不是一個合同的電子化,因為它涉及的技術會比較高,而且也會比較復雜。此次活動實施的三項標準,第一個針對我國電子合同平臺的安全標準,主要研究是合同的訂立形式和流程,并且對第三方物流服務平臺提出自己的一個標準。
那么三個國標中隱藏的重點是什么呢?
●重點一:專注于第三方平臺簽約
在保證企業簽訂電子合同過程的公正性和結果的有效性,第三方簽署平臺將承擔更大的責任風險,不可或缺。
三大標準中,《電子合同基本信息描述規范》未提及,但只為第三方平臺定制,《電子合同訂立流程規范》主要規范合同締約人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簽訂電子合同的訂立流程;《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平臺功能建設規范》是指第三方平臺的功能要求,即只有通過第三方平臺簽訂的電子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重點二:不要留簽名,必須下載和驗證
個人用戶在與企業/機構簽訂電子合同時,不再是一個比較簡單的簽完拉倒。《電子合同訂立流程規范》、《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平臺系統功能建設規范》中明確規定了,電子合同必須提供驗證和下載這兩個功能,并且需要出驗證和研究報告,以確保用戶的知情權和權益。如果對方不肯提供下載和驗證服務,你可以拿國標跟對方提出質押,并保證自己的權益。
●重點三:電子合同,手寫簽字不矛盾
有一些合作伙伴可能會有一些疑問,都已經開始使用電子合同了,以后是不是就可以不用手寫簽名了。如果有一些小伙伴能寫一手好字,那豈不會浪費他這一手好手藝。其實,電子簽名的出現,并不意味著手寫簽名以后就不存在了,“電子合同訂立過程規范”第9條明確規定,在使用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進行簽署合同時,也可以通過短信驗證碼和手寫簽名來輔助簽名。“所以,能寫一手好字,以后還是有更多好處的。
可以說,電子合同國家標準的制定,預示著電子合同在法律有效性及技術應用上更進一步。讓更多中國企業、個人能夠通過使用電子合同的應用,徹底改變傳統紙質合同帶來的不便,及一般電子數據交換帶來的安全性問題。
國標出臺對第三方平臺意味著什么?
國標出臺是建立在未來的生態基礎上。對第三方電子簽約平臺來說,首批國標的實施既是風口,更是一種責任。國標明確了簽訂電子合同可以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在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下,這一好處,完全可以讓整個行業興奮,但興奮之余還需要沉著應對,國標涉及了電子合同的基礎信息、簽署流程及平臺功能的要求,行業需要自我檢查是否符合。
近幾年,電子簽約市場呈現爆發式的增長,一些第三方電子簽約平臺新功能層出不窮,但花哨之下,是否可以真的達到國標要求呢?總之,在國標之下要保證電子合同在簽訂過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第三方電子簽約平臺需要承擔更大的責任,所以,對于第三方平臺而言,別不要太興奮,趕緊自查一下平臺的功能是否完善!
平臺選擇,重中之重
簽盾電子合同簽約平臺,使用金融級別的服務器,采用區塊鏈加密技術,有效防止合同信息被篡改和泄露。并為用戶提供人臉識別、銀行卡四要素等多種身份認證,并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時間戳等。 確保簽署結果可靠有效。 平臺對接多家司法機構,如果遇到合同糾紛,平臺可為用戶提供安全證書,司法公證,司法鑒定,網絡仲裁等服務。 及電子合同簽訂過程中的簽訂主體,簽訂行為,簽訂地點,閱讀記錄,全過程證據固化加密保存。